看到這樣一個故事,很有感觸,分享給大家:
這樣一件事:某女士7月20日末次月經,7月28日被車碰撞,輕傷。8月底先兆流產入院,住院期間不遵醫(yī)囑治療,終致流產。出院時要醫(yī)生出證明流產是由于車禍造成,醫(yī)生及主任詳細解釋說明兩件事無關,不能出這樣的證明。患者威脅說要告院長之類,發(fā)生爭執(zhí)。家屬打電話110報說由于未送紅包給醫(yī)生,至患者流產等等。并向院方。投訴,還找了關系疏通。 幾天后一位院長來“了解”情況,說:如果可以就給她開證明吧。主任說:“醫(yī)生可以不當,主任更可以不當,證明絕不可能從我這里開出來!”院長(幸虧是副院長)灰溜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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