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護士及一名客服員工在他人突然倒地昏迷后主動救助的事跡不僅溫暖了佛山,也讓公眾受到了一次洗禮——救助他人其實并不難做到,特別是有急救技能的市民在危急時刻伸出援手,就可能挽救一個生命。該出手時就出手值得提倡,但更多的需要法律的保護。
對需要急救的人來說,早一分鐘或遲一分鐘,很有可能就是生和死的分水嶺。因此,重視急救知識、技能的普及,讓更多的公眾掌握相應急救技能,就可以為挽救各種突發(fā)事件中的傷者贏得寶貴的搶救時機。
從某種意義講,急救知識不足不僅是一個健康素養(yǎng)的問題,更是一個社會文明與道德高低的命題。誠然,近年來包括各地紅十字會、急救中心等機構都陸續(xù)開展了各種公益性的急救培訓活動,各行各業(yè)的一些人員也掌握了相應的急救知識。但問題的關鍵不是多少人掌握了急救技能,而是在危急時刻能有多少人挺身而出。
許多急救事件中,圍觀人群中可能就有懂得應急救護的人,但為何沒有人果斷出手相救?分析起來,一是存在不敢救、怕麻煩的心理;二是說明公眾尚缺乏公共應急救護意識,沒有形成基于優(yōu)先保護和急救別人的價值取向。只有勇于擔當,應急救護技能才不會白學。更為重要的第三點是,“好人得好報”應有更多法律保障。
在“老人摔倒后到底該不該扶”、“有人落水后該不該救”這些問題沒有得出確切結論,且社會上屢有傷害愛心、褻瀆愛心事件出現(xiàn)的情況下,一些人參與急救醫(yī)療救助的確有著不小的擔心。只有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證之下,人們參與急救醫(yī)療救助才會更有底氣、更有信心。
醫(yī)師節(jié)本身是好的,希望不要成為形式,更成為醫(yī)生的一種負擔,各地醫(yī)院為了迎接...[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