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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被認為是急性胰腺炎的一種少見原因,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數(shù)據(jù)庫列出525種藥物可能會引起急性胰腺炎,但只有30多種藥物明確會引起胰腺炎。藥物性胰腺炎的發(fā)病率為1.4%——5.3%.兒童、女性及老年是高危人群,艾滋病、炎癥性腸病和化療的腫瘤患者藥物性胰腺炎的風險很高。
藥物性胰腺炎的診斷
藥物性胰腺炎的診斷標準包括:(1)急性胰腺炎發(fā)生在藥物使用期間;(2)排除所有其它常見的原因;(3)停藥后急性胰腺炎的癥狀消失;(4)再次使用懷疑的藥物后癥狀復發(fā)(激發(fā)試驗陽性)。
臨床上確診藥物性胰腺炎有一定困難,首先要明確是否存在胰腺炎,即達到以下3個條件的兩條:(1)腹痛符合急性胰腺炎腹痛的特點;(2)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大于正常上限的3倍;(3)CT、MRI或B超檢查顯示胰腺炎特征性改變。其次,要排除其他常見的胰腺炎病因:可通過詢問患者既往史、個人史和家族史,如膽道疾病或膽石癥、飲酒、高脂血癥,腹部手術、腹部外傷,家族胰腺炎病史等;最后通過實驗室檢查(如肝功能試驗、血鈣、甘油三酯、腫瘤標志物等),腹部B超、增強CT掃描,磁共振胰膽管顯影(MRCP)、經內鏡逆行胰膽管造影(ERCP)、超聲內鏡等進一步查找病因。
在排除了常見的病因后,那些考慮特發(fā)性急性胰腺炎患者應注意有無藥物引起的可能,要仔細詢問患者胰腺炎發(fā)病前的用藥情況。當懷疑但不能確定藥物是胰腺炎的病因時,如果激發(fā)試驗陽性(再次使用懷疑的藥物后胰腺炎癥狀復發(fā))可以確診,但這存在倫理問題。只有在無替代藥物、而該藥的受益大于風險時,在取得患者同意后才能再次使用該藥物。
藥物性胰腺炎的防止
藥物性胰腺炎的預防首先要識別引起藥物性胰腺炎相關藥物,特別是警惕證據(jù)水平高的Ⅰ類和Ⅱ類藥物,其次識別高危人群,包括兒童、女性和老年人群,艾滋病進展期、炎癥性腸病及接受化療的腫瘤患者。最后了解藥物性胰腺炎的發(fā)病機制有助于避免不良反應的發(fā)生。
藥物性胰腺炎治療的關鍵是停止使用藥物性胰腺炎相關藥物,防止胰腺繼續(xù)損傷,其它治療參照急性胰腺炎診治指南。大部分藥物性胰腺炎為輕度急性胰腺炎,可給予禁食、補液、止痛、抑制胃酸、抑制胰液分泌等治療。中度及重度患者應收入重癥監(jiān)護病房,進行液體復蘇、臟器功能維護、營養(yǎng)支持,使用生長抑素及其類似物等,如胰腺壞死繼發(fā)感染,合并嚴重的腹腔間隔室綜合征等,需行介入、內鏡或外科手術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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