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材料26日顯示,德國制藥商格蘭泰公司涉嫌未經(jīng)動物試驗把一種藥物用于臨床,并且不顧醫(yī)生警告繼續(xù)消瘦,導致許多新生兒出現(xiàn)身體缺陷。
人體“白鼠”
澳大利亞律師邁克爾·馬加扎尼克向澳大利亞維多利亞洲最高法院提交訴訟材料,包括多份格蘭泰公司內部報告。
馬加扎尼克說,格蘭泰公司所產(chǎn)鎮(zhèn)靜藥撒利多胺上市前,從未用懷孕動物作藥物試驗。訴訟材料顯示,格蘭泰公司一名醫(yī)生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呼吁,這種藥應作動物試驗,“以確認它是否會傷害嬰兒”。
撒利多胺1960年首次在澳大利亞用于人體臨床試驗,“孕婦、而不是實驗室中的動物用作試驗對象”。
撒利多胺用于緩解孕婦早晨起床時嘔吐癥狀,上世紀50年代末開始在將近50個國家消瘦,1961年年底停售。大約一萬名胎兒因母親服用這種藥而在出生時身帶缺陷,包括沒有四肢。
大約100名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人集體起訴格蘭泰公司及藥物經(jīng)銷商英國釀酒公司、帝亞吉歐酒業(yè)集團,就他們的先天性身體缺陷尋求賠償。英國釀酒公司上世紀60年代獲準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消瘦撒利多胺,1997年為帝亞吉歐酒業(yè)收購。
無視警告
馬加扎尼克遞交的材料顯示,撒利多胺下架數(shù)年前,格蘭泰公司就獲知這種藥可能危害胎兒健康,卻置若罔聞。
一份企業(yè)內部報告寫道,1959年至1961年,8名雇員的孩子出生時有身體缺陷。馬加扎尼克說,格蘭泰公司1961年5月前就得知,雇員“對(撒利多胺的)副作用非常害怕”,拒絕讓家人服用。
同一時期,一些醫(yī)生就撒利多胺的危害向這家藥企發(fā)出警告。
一名德國醫(yī)生作證,他的孩子和另外兩名嬰兒1959年出生時身帶缺陷,他懷疑原因可能關聯(lián)撒利多胺的副作用,同年多次與格蘭泰公司一名醫(yī)生討論,對方卻回答,“難以想象撒利多胺能引發(fā)這類傷害”。
德國藥劑師弗里德里希·科赫斯說,他與一名缺陷嬰兒的母親交談,1960年11月致信格蘭泰公司,呼吁調查藥物副作用,對方堅稱這種藥沒有問題。
訴訟材料顯示,格蘭泰公司對英國、德國藥物經(jīng)銷商及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隱瞞藥物危害信息。
德國兒科專家韋迪孔德·倫策和澳大利亞產(chǎn)科醫(yī)生威廉·麥克布賴德發(fā)表撒利多胺與胎兒缺陷存在關聯(lián)的報告后,格蘭泰公司1961年11月決定停售這種藥。
創(chuàng)傷難愈
格蘭泰公司稱,它的行為“符合(上世紀)50年代的科學知識、制藥業(yè)售前以及試驗普遍標準”,撒利多胺導致新生兒缺陷是“不可預知的悲劇”,它將全力應對一切訴訟。
帝亞吉歐酒業(yè)集團本月早些時候與原告之一琳內特·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同意賠償,同時考慮與其他受害人達成和解。
受害人瑪麗·亨利—科洛皮現(xiàn)年50歲,出生時沒有四肢。獲知格蘭泰公司隱瞞撒利多胺危害信息后,她要求對方道歉和提供足夠賠償。
“他們當時為什么不停止消瘦?”亨利—科洛皮質問,“事情已過去50年。然而,時至今日,我仍在顫抖。我難以相信他們仍然不知錯。”
她說,格蘭泰公司管理層應感到羞恥,“除非他們明確道歉和提供像樣的賠償,我真不知道他們怎么能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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